317,江苏大丰法院三龙法庭调解室内,一片肃静,此次调解与平时不同,审书人员与两个当事人相向围坐在办公桌前,旁听座位上座无虚席,这是大丰法院三龙法庭正在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是聋哑人的离婚案件。4小时后,安静已久的调解室里,聋哑人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同时旁听人群响起了一片赞誉之声,为法官的便民快捷审判一致叫好。

 

花某与赵某均是聋哑人,于2003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孩,由于赵某及其家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赵某对花某日渐疏离,并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花某于2007年、2009年两度向法院起诉离婚,在两次离婚庭审中,法庭均为其聘请了哑语翻译,两次均被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今年311日,花某再度向法院诉请离婚。

 

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果断地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为减少当事人负担,未聘请哑语翻译,承办法官用纸和笔与双方当事人一句话一句话地交流,在时间长达4个小时,审理过程写满整整16页纸时,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