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冲撞人群和车辆被判六年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1-03-18 浏览次数:294
酒后不听劝阻,驾车冲撞人群和车辆,近日,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大量饮酒后驾驶汽车冲撞车辆和行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徐某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酒后不听劝阻,驾车冲撞人群和车辆,近日,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大量饮酒后驾驶汽车冲撞车辆和行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徐某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