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电话诈骗成功 老年人深受其害
作者:陈宁怡 发布时间:2012-10-30 浏览次数:317
被告人许某,曾因电话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满释放后依旧不思悔改。
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被告人许某用手机多次随意拨打响水县陈家港镇、老舍中心社区等地的电话,拨通后以接电话人的声音判定被害人的年龄,专挑老年人下手。冒充接电话人的儿子或亲友,诈骗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17800元。
庭审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许某电话诈骗屡屡成功的原因,一是因为被害人均为老年人且防范意识不够,二是因为被害人的子女均在外地,平时与家里联系的并不是很密切,给许某犯罪予以可乘之机。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在许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主动退赃人民币148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