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妻子”强圆房 数罪并罚入牢房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2-10-30 浏览次数:300
因家庭贫困等原因50多岁仍未娶上老婆,急迫无奈之下花钱从外地买来一个“老婆”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未想犯罪获刑。10月29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沈士发有期徒刑一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
现年53岁的沈士发是江苏省沭阳县潼阳镇的一名农民。1995年2月份的一天,沈士发通过本村沈士更(已判刑)以3500元收买被拐卖的贵州省遵义县女青年魏女为“妻”。之后,沈士发多次在其家中强行对魏女实施奸淫。后来,魏女被公安机关解救,沈士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士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士发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沈士发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沈士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