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盘建茅坑 法院判排除妨害
作者:李师柯 刘莉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次数:353
近日,句容法院审结一起相邻关系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判令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位于其院墙内侧的粪坑紧密加盖,不得将粪便排放到院墙南侧影响到原告张某家的生活,驳回原告张某要求被告王某恢复拆除院墙的诉讼请求。
家住句容开发区的村民王某与张某系南北邻居,2010年4月,被告王某在自家院墙边距离原告张某家厨房后门
经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处理好相邻关系,在行驶自己所有权和使用权时不应妨害相邻他方的生活。王某家的茅坑离原告张家房屋较近,且茅坑没有紧密加盖,对原告张家生活造成了影响,被告应当采取紧密加盖措施以防止粪便溢出,并应当对粪坑及时清理。而被告王某拆除自家的院墙未对原告张家造成损害,对原告张某要求被告王某将所拆除的院墙修复不予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