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调解
作者:刘科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次数:245
丰县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能动作用,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强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调解率达到68.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8.2%,新结案件中没有发生涉诉上访问题。
该院积极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在乡村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办案法官主动邀请村(社区)民调组织、司法联络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2010年,该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32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过程中的中立、亲和当事人的作用。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调解。2010年至今,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528件案件的审理、调解。
同时,积极邀请人民群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来,在婚姻家庭纠纷、赡养抚育纠纷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案件审判人员主动邀请案件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亲戚等人员参与案件的旁听、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