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进一步完善“四方共建”机制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次数:246
苏州虎丘法院为扎实推进与区交警大队、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四方共建”机制,完善道赔案件处理模式,日前召开联席会议,在充分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三项服务”举措。
设立快速理赔窗口,做大“一站式”服务。由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全市较大的保险公司进驻交通巡回法庭,设立保险快速理赔窗口,并指派专人常驻交通巡回法庭。该窗口设立后,不仅有利于当事人快速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规定,获取赔偿责任自行协商处理规范图本,还有利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如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到场参与调解等。
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做强“零距离”服务。与区司法局、交警大队协商后,在交警大队的乡镇中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构建定期指导、信息通报、矛盾研判等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把握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主动权。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人民调解员到交通巡回法庭培训学习,通过与法官结对调解、观摩庭审、集中授课等方式,全面提升调解员业务技能。
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做精“门诊式”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巡回法庭便民措施,针对事故涉及的某些疑难问题,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险咨询服务。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前,先通知保险公司核定赔偿保险责任金额。巡回法庭对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以及先予执行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及时做出裁定,依法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