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消费市场也不断步入理性。但消费者权益屡屡受损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找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审判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常熟法院紧紧围绕“搭建消费维权新平台、创新社会管理新机制”,着力搭建“六个平台”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搭建理念平台,践行司法为民。牢牢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强化弱势群体保护意识,将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过程当作司法为民具体实践,当作“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生动实践。

 

搭建作风平台,提升司法服务。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把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着力点,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诉讼服务站等为民举措的完善,做到热情周到、主动服务、办好实事。

 

搭建机制平台,推进诉调对接。将该院与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不断探索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能的新机制,形成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互动互补。

 

搭建维权平台,拓展审判职能。开辟消费者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于消费者维权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审查立案、第一时间排期开庭、第一时间交付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维权案件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交制度。同时,在诉讼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能调则调,调判结合,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

 

搭建沟通平台,指导理性维权。对于消费者维权诉讼,提高和谐稳定意识,在诉讼各个阶段都要时刻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不断加强与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防止因沟通协调不到位而发生过激行为,甚至引发较大纠纷或上访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搭建宣传平台,提高维权意识。通过“送法进企、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诚信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使市场经济秩序得以不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