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大力推行审务公开,通过发挥院风监督员“四个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与作用。院风监督员主动为法院的发展出谋划策,通过找问题、提建议、拿对策,自觉参与法院的各项管理。

 

宣传作用。院风监督员在积极参与法院管理的同时,更多的了解法院、法官和便民举措,通过院风监督员向单位的同事讲、向身边的亲朋讲,去感染周围更多的人,增加社会公众对法院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桥梁作用。院风监督员是架在法院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桥梁,通过这个桥梁,可以使法院扩大和社会各界的交往,了解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便于法院更好地改进工作。同时,也使社会各界能更好地了解法院。

 

监督作用。通过院风监督员参与案件旁听、案件执行和当事人交流等,从而对法院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法院了整体工作的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