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法院召开干警大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传达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精神,并结合我省法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八项“更加注重”的具体要求。

  公丕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且把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开创江苏法院工作新局面。

  公丕祥强调,第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期待,更加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维护司法的尊严和权威;第二,适应“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能动司法不动摇,更加有力地依法服务大局,为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第三,适应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新任务,更加注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司法审判管理,通过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切实做好诉讼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第五,适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挑战,更加注重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廉政建设,努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第六,适应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新目标,更加注重强化司法改革的组织推动,突出司法改革的重点工作,增强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第七,适应不断加强法院基层工作的新举措,更加注重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审判水平,改进基层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物质保障,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八,适应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的新要求,更加注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切实强化司法宣传,努力营造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