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三个着眼”能动司法促和谐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1-03-15 浏览次数:263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新沂法院立足“三个着眼”,积极探索并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能动司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着眼于服务民生,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假日法庭”。针对工作日参与诉讼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安排干警休息日接待群众来访、诉讼,有效缓解了当事人“告状难”。上门服务。针对部分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不方便参加诉讼的实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与企业“互动”。在将企业家“请进门”的同时,走出法院走进企业,了解司法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
着眼于减轻民负,让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规范诉讼费入口。通过严把立案收费关,及时清理基层法庭“乱收费”,杜绝诉讼费多收滥收行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本人申请、立案庭归口审查、分管院长审批的程序,及时便捷的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来,全市法院共对30多件案件当事人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73.4万余元。
着眼于满足民需,深入推行巡回审判机制。广设巡回办案点。全市四基层法庭均建立了巡回审判制度,在边远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4个,形成点面结合,覆盖乡镇、街道,贯穿社区、村居组织的巡回审判网络。办案法官带案深入农村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审判,当即调解结案,就地执行。开设示范庭。以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为重点,就地公开开庭和调解,组织群众参加旁听,拓宽巡回审判的社会辐射。截至日前,该院共巡回审判、就地办案103次,邀请群众旁听11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00多人。同时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村委会的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基层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做调解工作,大量案件得到了和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