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通市委办公室传来消息,经过严格考评和社会公示,并经南通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南通中院以第一名的高分被评为南通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这已是该院连续五年以高分蝉联这一光荣称号。

  南通中院将2010年确定为全市法院“深化调解年”,出台《全市法院调解工作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由9项调解指标和12项矛盾纠纷化解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使诉讼调解进入规范化、实体化运作态势,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也再次实现高位攀升,达77.90%,同比上升3.37%,连续六年位居全省第一;通过设置诉前调解中心、试点乡镇社区诉前调解工作站、健全法官联系社区等创新举措,诉前成功化解各类案件16611件,调解成功率90.99%,位居全省第一,最终南通以全省考评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膺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榜首。

  2010年,南通中院在全面总结近年来服务大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南通基本现代化建设,历时半年多出台了能动司法“30条实施意见”,妥善调处如东5400余亩滩涂土方工程案、宁启铁路征地拆迁案等沿海开发进程中的纠纷案件,保障沿海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省法院公丕祥院长、南通市委书记罗一民、市长丁大卫等领导相继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8件,涉案标的额达4.2亿元,涉及企业职工2271人。向企业赠送《诉讼风险提示》、《案例汇编》等1万余册,提出司法建议148份。在全国法院出台首份《涉建工程商事纠纷民事责任主体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被评为南通市政法工作创新奖一等奖,省法院在南通专题召开研讨会,推广“南通经验”。

  2010年,南通中院还把化解执行难提到党组议事日程,协调金融、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财产调查等制度。全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6309件,执结标的额41.04亿元,有效执结率达81.64%,居全省法院前列。列入执行积案集中清理范围的5421件案件,清理率达100%。2010年9月,南通中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