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成功变卖一涉案标的超500万房屋
作者:刘琳 华灵芾 钱欣国 发布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281
近日,无锡惠山法院司法鉴定、执行、纪检监察三部门积极联动,互相配合,依法成功变卖已三次委托中介机构拍卖但因无人登记而流拍的一建筑面积达450余平方米的被执行人房屋,最终以751万元成交。
2010年1月,该院受理了陈某诉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某无能力履行生效判决,陈某遂申请拍卖张某名下一幢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建筑面积452.35平方米的房屋。依照法定程序,法院摇号产生拍卖机构,但先后三次拍卖均因无人登记而流拍。随后,该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公开变卖,并在无锡、上海、江苏三地媒体上刊登了变卖财产公告。在变卖过程中,该院完善了相关机制,采取三项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执行变卖程序,规范操作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认真合议研究,制定变卖规则,刊登变卖公告。在组织实施变卖中,首先释明案情,明确变卖规则,进行编号变卖,叫价应买,使在场人员对变卖标的前后处置过程和本次变卖流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机制。启动“大标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该案进行全程监督。在拍卖机构摇号产生、拍卖、变卖等过程环节中,监察室工作人员、部门审判监督员均到场监督。主动向当事人公开变卖的进展情况,并在双方当事人、应买申请人以及被执行人代理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现场竞买,确保变卖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变卖过程中,纪检、司法鉴定和执行局三部门积极沟通,互通信息,在流拍的基础上及时进行联合评议,定出变卖房屋的底价。同时,成立由三部门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共同处理房屋变卖的相关事宜,确保变卖过程规范、公开、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