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设立“五个平台” 推进“和谐共建”活动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217
丰县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案件分流联动调处机制,通过设立“五个平台”,深入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
立案庭设立“分流联动调处管理办公室”,从立案审查、送达、排期开庭、庭前调解、流程管理等,建立了案件分流联动调处机制。
在乡镇设立“调处中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支持,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指导辖区委托调解工作。
在行业系统和有关企业设立“司法联络站”,专司本行业、本企业内的纠纷处理。
在行政机关设立“协调室”,及时掌握行政争议和信访苗头,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建立“诉讼服务站”,在全县14个乡镇(林场)、64个行政村、12个社区、11个行业协分会设立“和谐共建工作室”暨“诉讼服务站”,以工作站点为平台,加强与结对单位的沟通联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巡回调解审判等活动,把法官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学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