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法院震泽人民法庭利用庭所共建合作机制,积极与镇司法所、派出所、街道办联合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矛盾极易激化的纠纷,初显合作共建机制的成效,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受到好评。

 

事件的起因

 

张萍早年和前夫居住在吴江市震泽镇。当时张萍从别人手中得到了震泽房管所砥定街直属公房的租赁权。后张萍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和居住在苏州的王大毛再婚,就随夫搬到苏州居住。20093月张萍向房管所申请退租,并以4600元的价格将公租房的租赁权转让给李桂花,此房由李桂花居住至今。

 

李桂花家庭极其困难,其丈夫侯杰为二级残疾,常年卧床不起,需要24小时护理。张萍的丈夫王大毛智力稍有残障,两人在苏州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仅靠一点微薄的退休工资度日,且与王大毛的家人相处不和,矛盾不断,双方商议决定返回震泽居住,但震泽已无房可居,加上经济困难,夫妻俩多次到镇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等部门反映,以当时受到欺骗为由,要求重新拿回公租房的租赁权。

 

矛盾的预演

 

当张萍向各个部门反映后,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此公租房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法律上讲,均应由李桂花承租,房管所的登记薄上明确记载现承租人为李桂花,且李桂花一家家境更糟,根本不可能将公租房退回。张萍夫妇以当时受到欺骗为由要求重新租赁此房显得过于荒唐和蛮横。在反映未遂后,张萍及丈夫王大毛多次到李桂花家骚扰,要李桂花让出房子,由自己来承租。李桂花因无法劝走张萍只得多次报警,后在派出所的处理下,张萍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因房子纠纷一事到震泽找李桂花闹事,也不再到社区派出所、司法办闹事。

 

再次的吵闹

 

201131,张萍夫妇再次来到镇司法所,依旧是同样的理由、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王大毛属四级智障,与其沟通的难度可想而知。司法所考虑到此矛盾纠纷的难度以及严重性,联系了共建单位震泽法庭,法庭指派副庭长严海明前往合力调解。由于派出所以前处理过张萍的纠纷,法庭建议由共建单位震泽派出所派人前来合力化解矛盾。经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两位当事人的态度并没有改变,张萍扬言,如要不回房子,自己就到苏州有关部门上访,不达目的决不罢休。32,在震泽司法所,几部门再次联合调解。根据前日调解时询问的情况,调解人员得知其有一女在盛泽某小学教书,故此准备找她女儿做工作,借力调解,争取化解纠纷。最终,通过震泽镇政府出面做工作,张萍的女儿陆娟在校领导的陪同下来到震泽司法所,与其母会面。

 

女儿的倾诉

 

但出人意外的是,陆娟对其母亲并无好感,她向调解人员诉说了母女关系逐步僵化的过程。据陆娟说,自从张萍与王大毛有关系之后,母女关系就不好了。近四年他们母女几乎就没有见过面,平时陆娟都住在学校的,周末回震泽,和奶奶一起住,很少与母亲接触,感情已经很淡了。即使见面母亲也不是真心想见她,实际上就是想找她要钱。陆娟说其实她母亲和王大毛在苏州是有房子的,并不是没有地方住,只是他们非要到震泽才没地方住的。就目前的情势而言,他们想要回房子,估计也不是为了居住,而是想赚点钱而已。

 

法官的劝导

 

严法官在听完陆娟的诉说后,重点向陆娟作了以下几点工作。首先,法官表示这个纠纷其实本不是陆娟的问题,找她来做其母亲的工作,确实对她有很大的压力,希望陆娟对法官的做法表示理解。另外,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也了解到张萍其实很想和女儿和好,双方可以借此机会重塑母女关系;其次,双方关系虽然现在不好,毕竟双方是母女,血浓于水,很多时候还是需要女儿陆娟去劝说,甚至给压力;再次,如果实在不行,陆娟作为女儿,花点钱给他们租住一个普通的房子,让他们平时在震泽有个落脚点也在情理之中,也体现做女儿的一份孝心;最后,因李桂花家庭情况确实困难,更需要同情和帮助,所以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不顾诚信与法律,将苦难的人推入深渊,希望陆娟配合调解人员做其母亲的工作,彻底将纠纷解决。陆娟听完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做其母亲的工作。

 

母亲的电话

 

最终,在女儿陆娟和校领导的尽力劝说下,终于将张萍劝回。隔日,张萍自己打来电话,对司法、法庭、派出所等单位表示感谢,大家都为她的事情费这么多心思,自己却一直顽固不化。她表示从此以后不再为此事闹了,已经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争取搞好母女关系,好好生活。(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