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坚持“四优四快”的原则,为“三农”案件开通了绿色诉讼通道,切实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过对“三农”案件做到优先快立案,优先快审理,优先快裁判,优先快执行,使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误农时,确保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审理完毕。

 

同时,对涉农案件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方式以方便百姓。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交,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继续坚持人民法庭“两便”原则,坚持定期巡回到田间地头办案,延伸“零距离”服务,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最基层。涉及“三农”民事案件,坚持多调少判,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矛盾妥善处理,以减少农民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