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金阊区法院与区司法局、金阊公安分局共同召开“金阊区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作为会议的牵头单位,金阊法院院长韦炜阐述了三家政法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及主要事项,以进一步深化“和谐共建”活动,推进全区诉调对接工作的新局面。

 

重“和谐”,积极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解纷优势。注重发挥“诉调对接”手段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既有利于缓解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的压力,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定纷止争。要积极扩展对接领域,努力实现“诉调”的全方位衔接。除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纠纷外,将拆迁纠纷等涉及面广泛、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纳入对接领域,依靠社会力量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将“诉调对接”机制建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闸”。

 

重“合力”,积极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资源优势。人民调解有网点和人员的优势,法院有法律资源优势,“诉调对接”各部门都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实行“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将“诉调对接”机制建成化解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

 

重“便民”,积极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成本优势。人民调解协议等非诉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力,通过推动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就可以具有与法院裁判文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增强了人民调解等非诉调解的权威性,可以防止当事人反悔,及时终结纠纷,当事人不需要再经历起诉、开庭、宣判等严格的司法程序,不需要诉讼费用,节约时间、金钱和精力。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应注重对司法确认程序的宣传,实现“诉调对接”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将“诉调对接”机制建成服务百姓的“直通车”。

 

与会各方在发言表示,要紧紧抓住“诉调对接”工作中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主要困难,主动思考,边探索、边实践,合力打造工作品牌,确保全区“诉调对接”工作为促进金阊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