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大盗”一月盗窃14起 领刑受罚悔不当初
作者:李敏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次数:236
年纪轻轻的小伙只因手头没钱用,一个月内竟连续14次盗窃通讯基站内的接地线、铜条等物品,作案地点共涉及7个乡镇。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现年27岁的外地小伙杜某,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8年7月刑满释放。杜某出狱后痛改前非,跟了一位师傅学习安装水电,决心要好好做人,踏实工作。但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三年后杜某因“工资不够花,想搞点钱用”便决定“重操旧业”。
由于长期从事安装水电行业,杜某对通讯基站的构造比较熟悉,了解偷什么值钱而且一般不影响基站运行,于是心生歹念决定潜入通讯基站实施盗窃。2011年11月至12月,杜某先后驾驶摩托车到7个乡镇,带上自己事先准备的八字钳、美工刀等工具,采取攀爬、剪电线等手段盗取14个通讯基站内的接地线、铜条等物,然后打成捆装在自己摩托车上进行变卖。经鉴定,涉案物品总价值人民币5141元。
“我知道自己行为是犯法,家庭情况不是很好才一时糊涂干出这种事情,现在特别后悔,请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法庭最后陈述中,杜某后悔不已地表示。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用电信设施,数额巨大,因其行为未危机公共安全,故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