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他现在多么需要你,需要亲情的温暖,血浓于水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啊……”这是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做其父亲思想工作的一幕。近年来,连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为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利,该院于2006年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持审教结合,寓教于审的方针,真情做好立案、庭前、庭审、判后四个环节的工作,为未成年被告人的认罪服法和思想改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受理阶段,办案人员及时了解他们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和事实的意见,掌握其思想动向及认罪服法的态度。同时,积极与其家庭成员、所在学校、社区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变化过程,努力做到因人制宜、因案制宜,为未成年被告人量身订制具体可行的感化、挽救方案。 

 

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大多存在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办案人员注重在庭前对未成年失足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教育,消除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疑惑,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违法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此外,办案人员还注重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剖析其犯罪的思想根源,促使他们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罪服法,并鼓励他们主动接受改造。

 

在庭审中,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参审优势,邀请有丰富思想工作经验的老师或团委干部参加陪审,并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引入感化员,利用其调查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从而有效降低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对抗情绪,同时,积极利用受害人及其亲人的控诉,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受害人及其亲人的严重伤害,促使其内心深处受到情感的碰撞。办案人员以未成年被告人产生心理负罪感为起点,多方寻找最能使未成年被告人感动、最能引起共鸣,唤起良知的人和事,作为感化的突破口,力促他们走上回归之路。

 

宣判后,连云法院十分重视开展延伸帮教,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转化工作,该院不仅定期对服刑犯进行回访,帮助他们重塑人生目标,明确努力方向,树立起战胜犯罪行为的信心和决心。而且还对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通过定期汇报和不定期回访考察,及时修正其不正确的思想倾向,规范不文明的行为,同时督促其父母、学校、社区尽职尽责,有效避免未成年失足人员因自身素质或周围环境的影响而重蹈覆辙,坚定其改正错误的决心。近年来,该院共判处缓管免人员153人,无一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