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电瓶车就被偷 窃贼竟然是卖家
作者:李荣胜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次数:288
10月26日,苏州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盗窃的财物竟然是自己一天前刚卖给别人的自家电瓶车。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的2月份,周某花了3400元钱从某品牌专卖店买了一辆电瓶车,后来想将这辆车子卖掉,于是在8月初,周某在赶集网上发了一条转让二手车的信息。同在吴江居住的李先生最近正打算买一辆二手电瓶车,当看到赶集网上周某发布信息后,就与周某联系上。周某告知李先生自己要出卖的二手电瓶车的相关信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双方将价格谈妥,以2600元成交,交易地点就选在吴江某闹市区路口。交易的这天,周某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一把车钥匙等交给了李先生,李先生也将款项结清。由于李先生自己骑了一辆电瓶车,不方便将刚买的电瓶车开回家,于是就请求周某与其一道将车送到自己楼下。周某欣然答应,将车骑到李先生居住小区的楼下后便离去。
第二天晚上8点多时,李先生听到楼下的电动车有响声,当时也没在意。等到晚上10点的时候,李先生发现电动车不见了,于是立即报警。后来通过小区监控发现盗窃自己电瓶车的竟然是昨天的卖家。由于担心用先前的电话再联系周某,周某可能不理会自己,李先生于是就用另一个电话约周某见面,声称要购买他的其他二手东西。李先生将计划告诉了警察,警察在他们约见的地点埋伏好,等到周某来到后,发现是李先生,正要转身逃跑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归案后,周某供认,在他交出钥匙的时候便留下了一把,但是对李先生谎称只有一把车钥匙,由于自己将车送到李先生楼下,因此记住了电瓶车停放的位置,于是等到第二天深夜用自己的另一把钥匙将车偷偷骑走。周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惜他没有意识到小区监控已经将他的罪恶行径记录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