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外情”引来的灾祸
作者:王震 陈庆 赵帅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490
被告人李某与一名已婚妇女杨某某在打工时相识,后双方互生暧昧,长期姘居达半年之久。后该女因故返回家中,并拒绝再与李某联系,李某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日,竟在杨某某及其家人的酒菜中下毒。近日,睢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婚外情”引发的刑事案件。
2009年9月份,被告人李某与睢宁县睢城镇居民赵某某的妻子杨某某相识,后与该女多次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以打工为名到睢宁县城及山东等地姘居。其间,杨某某因故离开被告人李某并返回家中。被告人李某对此怀恨在心,为报复赵某某及其家人,被告人李某于2010年4月初的一天,从朱楼街购买猫圣牌灭鼠剂藏在家中。次日晚,被告人李某携带购买的灭鼠剂到赵某某家中,趁其家中无人之机,将灭鼠剂投放到厨房内存放的酒、菜中。当晚赵某某、杨某某等人回家后,食用被投放灭鼠剂的酒、菜后先后出现血尿等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后脱险。
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