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抢劫,流浪汉都不放过
作者: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次数:231
朋友,借点儿钱花花。”中学生小斌(化名)和阿亮(化名)在街上拦住一个男子。谁知,男子转身亮出一把刀,原来他也是干这一行的。因“志同道合”,两伙人合伙抢劫两起。近日,因犯抢劫罪,小斌和阿亮被邗江法院判处缓刑,另外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5年,并处罚金。
初中生抢劫 第一单目标竟是“同伙” 小斌,今年16岁,扬州某中学初三学生,因琐事得罪了校外青年,需要一笔钱“摆平”。无奈之下,小斌只好向父母要钱,但又不敢说用途,父母没理会他,小斌便萌生了歪念头。 4月12日,小斌找到了同班同学阿亮,商议一起去拦路抢劫,阿亮答应了。当晚8时许,两人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在顾庄小桥附近,小斌看到前方有一个身着黑色夹克、头戴白色棒球帽的年轻男子,见周边无其他路人,决定对他实施抢劫。于是,两人一前一后追了上去。“朋友,借点儿钱花花。”小斌拍了拍男人的肩膀道。男子并不惊慌,转身拍了拍他的背说,“我也没钱,我们都是做一样事的人。”说着,他亮出了一把折叠水果刀。 小斌和阿亮顿时怕了,就在他们不知所措时,男子提出让他们两人“入伙”,跟他去抢劫,双方一拍即合。
见时间还早,三人在河边上闲聊,两人这才知道男子的基本情况:他叫王某,26岁,贵州人,在扬州某餐馆打了几天工,辞职后迷上了玩赌博机,身上的钱输得所剩无几,便想到了抢劫。巧合的是,就在他寻找作案目标时,反被小斌他们拦住了…… 合伙抢劫 暴力抢走流浪汉的手机有“前辈”的指引,小斌和阿亮胆子大了起来。
9月13日凌晨,两人和王某一起,在铁道宾馆附近的公交站台附近,用勒脖子、捂口、殴打等手段,劫走一单身女子的钱包,内有60元现金。分赃后,王某回到暂住地。一听王某去抢劫了,同室好友韩某很感兴趣,立即加入进来。两天后,王某、韩某和小斌碰头,再次商议抢劫事宜,但在路上转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下手目标。行至东关古渡北侧亭子时,3人发现一个流浪汉正在玩手机,便上前向他要钱,流浪汉身无分文,王某不耐烦了,对流浪汉一顿拳打脚踢,抢走了他的手机后扬长而去。经鉴定,手机价值200元。 4月18日凌晨两点,王某和韩某因形迹可疑,被巡防队员巡逻拦住盘查,两人说话吞吐,自相矛盾。随后,巡防队员在他们身上搜出尖刀、手套等物品。证据面前,韩某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检举了他人的犯罪行为。 近日,小斌等4人先后在邗江法院受审。鉴于小斌和阿亮均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阿亮属从犯,韩某系立功等情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斌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阿亮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和韩某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2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