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个方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235
丰县法院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
立案公开。通过立案接待窗口和“诉讼服务平台”实现材料收转、网上立案、文书送达、联系法官、案件进度查询等功能;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
庭审公开。认真落实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公民持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尽量安排适合的审判场所,便于群众旁听庭审。
执行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依据、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等,及时将执行中的进展通知当事人。
审务公开。通过法院网站等载体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基本情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设立有组织、有引导、有宣讲的法院“公众开放日”。
文书档案公开。坚持做好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及上网公布的工作,实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完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远程异地查阅电子诉讼档案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