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宣判
作者:建法 发布时间:2011-03-09 浏览次数:385
昨天,一名20岁的“黑客”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获刑。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该项罪名以来,江苏省法院系统受理的首起此罪案件。
在宁打工的马昌回虽然初中未毕业,但辍学在家的他迷上了电脑,并对黑客技术着迷。由于他对数字和英语字母有着天生的敏感,这让他的黑客技术水平进步飞快。2010年5月,马昌回无意中扫描到江苏省某大型网络运营商的IP地址,并成功侵入对方服务器,创建了账号和密码。“变身”这台服务器的高级管理员后,马昌回发现这台服务器是用来运行网络电视的,配置非常好,网速超快。此后,马昌回先后30多次入侵这家网络运营商的网络系统,占用网络通信线路,非法牟利1000多元。由于马昌回占用了大量网络通信线路,这家网络运营商可用的线路变窄,信号传输越来越难。不久后就出现网络故障,造成16万用户无法正常接收网络电视信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昌回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被告人马昌回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