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年轻教师的悔与恨
作者:刘光亮 陈忠林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次数:337
“老乡”弟弟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对于一个在外打工多年的人来说,能够在异地用家乡话跟老乡唠唠嗑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2010年3、4月份的一天,王娟乘车到南京出差办事,中途在车上认识了一个名叫李强的老乡。李强自称自己在南京某高校教书,其不凡的举止让王娟刮目相看,两人在车上越聊越开心,等到下车后两人还是依依不舍,双方还在一起吃了午饭。由于两人觉得投缘,于是王娟干脆就认了这个比自己小七岁的李强当弟弟,之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王娟对这个小弟弟更是照顾有加,经常电话里嘘寒问暖关心起这个“老乡弟弟”的生活起来。
“借”钱还债
家住农村的李强自幼非常刻苦,高中毕业后如愿考上了一所本科院校,为家里人争了门面。大学毕业后,李强先是在山东某学校当了十个月的老师,后在南京某高校找到了一份教书的工作,有了女朋友后生活更加的开心。
2010年暑假,为了能够多赚点钱,李强找了一份兼职的招生工作。由于招生工作不太顺利,前期投入的七、八万块钱基本打了水漂,李强不得不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透支还债,还欠上了老家哥哥的一万多元钱。由于最近哥哥要买新房急需用钱,李强的心里更是苦恼万分,恨不得变出一沓钱出来。思来想去后,李强想到了在句容的姐姐,或许姐姐能帮上什么忙。
乔装“取”钱
等到凌晨四点多钟,李强趁王娟熟睡之际,偷偷溜出房间,径直来到了句容市区一家工商银行的自助银行柜员机旁。早有准备的李强害怕银行的监控摄像头拍到自己的容貌,于是将自己的西服脱了下来,顶在自己的头上,来到了柜员机旁,准备将卡里的钱全部转账到自己的卡里。由于做贼心虚,心理比较紧张,李强第一次误将27000元输成了270元,于是立马进行了第二次操作才成功,前后一共转账了27270元钱。
拿到钱后的李强于案发当日中午与女朋友一道赶到了在常州的哥哥家,将一万九千元钱交到了哥哥的手中,说是从校长手里借的钱。王娟也与当日上午向警方报警。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下,李强最终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懊悔万分
2011年2月,句容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手段,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李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且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如今在监狱服刑的李强正懊悔万分,只因自己的一时贪念,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不仅自己丢了工作,还让远在农村的父母担忧。(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