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洪泽法院东双沟法庭一小时调解结案十件被告植某某的民间借贷案件。

 

被告植某某是洪泽县仁和镇人,2008年因为开办企业失败,导致欠下巨额债务,其本人也于2010年初携款溜之大吉。十原告在万般无奈情况下到法院起诉,东双沟法庭受理案件后,多方寻找被告下落,均无结果,在依法公告期间,法官没有放弃对被告植某某的查找,终于在201132日上午十一时接到线报,被告在该县仁和镇某饭店。法官们得知消息后,立即驱车赶往,在中午十二时赶到该饭店。被告见到法官感觉到非常惊讶,通过一个小时的工作,被告也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在电话征得原告方同意的情况下,使原本待判决的十起案件调解结案。

 

调解结束后,被告也对法庭法官竖起了大拇指,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饭都不吃来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