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月200元的赡养费,八旬老父亲把年过六旬的大女儿告上法院,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辩激烈。在北塘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终于就赡养费达成一致意见。

 

郑大爷今年已经84岁了,他一生共生育了六个子女,现在每个子女也都已经是儿孙满堂,最大的女儿郑满已经60多岁了。老伴去世后,郑大爷在亲戚的介绍下,又找了个老伴,两个人相互照应,每个子女都给点赡养费,生活倒也过得不错。可是今年年初,郑大爷忽然就把自己的大女儿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郑大爷说,自己的大女儿郑满已经一年没有给自己赡养费了,自己多次催要,她也不给,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只好请法官判决了。而且,自从他把乡下的房子分给六个子女之后,大女儿就不给赡养费了,这让他心寒。当初分房子之后,他和六个子女之间是签了一份协议书的,约定每个子女每个月给自己200元。现在自己每月只有政府给的补贴两百多块,身体也不好,有糖尿病,每天都需要吃药,儿女不能不管他。郑大爷提出,要郑满补上2010年全年的赡养费2400块,并且以后每个月200的赡养费要按时给。对于郑大爷的指控,他的大女儿郑满也显得十分委屈。她说,老人年纪大了,就糊涂了,容易出尔反尔。2010年的赡养费没给其实是另有原因的,早在200912月,郑大爷说他的药吃完了,郑满就冒着寒风买来了药,还给郑大爷买了双棉鞋,给他送到乡下,但是由于不小心,在去的路上摔倒了,造成腰椎骨断裂、左脚骨折,去医院抢救花了30000多块。当时郑大爷认为女儿是为了照顾自己摔伤的,也很担心,主动提出,2010年的赡养费不用给了,他自己有钱,另外还说,再以后的赡养费每个月给100就可以了。在这种情况下,郑满才没有给去年的抚养费的。说到分房子的事情,郑满说,郑大爷分掉的只是自己母亲的那一部分,自己得到的其实是母亲的遗产,郑大爷自己的房子并没有受到损失。更何况,自己母亲去世时,留下了好几件黄金首饰和20几万的现金,这些财产郑大爷都没有分给子女,而是给了自己后来娶的老伴的女儿,现在又来说自己没钱看病,这是说不过去的。郑大爷说,根本没有金子和钱这回事,女儿纯属胡扯。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可对于自己的说法,谁也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

 

最后,经过北塘法院法官的长时间悉心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郑满三天内支付给郑大爷2010年全年的赡养费1000元,从今年开始,每月支付赡养费两百元,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630日前给付上半年的赡养费1200元,1231日前给付下半年的赡养费1200元。(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