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植树被大树砸伤 雇主园林公司应赔偿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次数:428
一些园林公司常常承接大宗的园林绿化项目,移植几十年的名贵树木是经常性的园林绿化工作。61岁的老农王某受雇于一家园林公司,栽植树木时,不幸被倒下的大树砸成重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原告王某夫妻受被告的雇佣从事劳务。
法院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雇佣原告从事劳务,两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故被告对原告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王某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其自身存在过错,故应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由被告大地园林绿化公司按8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余由原告王某自行负担。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