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三项措施”全力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
作者:涟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次数:257
三八节临近,为了深入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涟水法院利民中心法庭,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案件的排查与审理,全力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以教育为主,增强法律意识。以巡回送达和审理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农村发展实际,积极与镇村组织沟通,把《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保护农村妇女财产分割、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规定,通过乡村组织的公开栏进行大力宣传,不断增强干群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在农村逐步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指导为主,提高维权能力。在认真接待好来访群众的同时,结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相关救济措施,在诉讼中给予必要的指导,积极开设便捷通道,对涉及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推行司法救,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以调解为主,营造和谐环境。在离婚、子女抚养、赡养、土地承包权益等农村常发的纠纷中,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等情况下财产权益的分配、土地承包权的安全,并结合农村实际,在法律上加强对基层村规民约的引导和监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营造和谐的农村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