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丰县法院不断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努力打造诉讼服务新平台。今年以来,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强化引导服务功能。在立案庭设置导诉台,由专人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进行接待、引导,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到相应的区域办理具体事宜。对前来诉讼立案、诉讼保全、申请支付令和公示催告的,引导至立案区域;对前来反映案件问题的,引导至信访区域接待处理。

 

强化立案服务功能。设置立案接待窗口,提供从受理、审查、审批、交费至立案的全程服务。通过互联网实行远程立案;对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由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推行立案庭法官节假日值班制度。

 

强化信息服务功能。设置案件查询咨询、法官联络、诉讼材料收转等窗口,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流程信息和诉讼咨询服务。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电子屏幕和触摸屏,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案件审理信息。

 

强化矛盾化解功能。设置联合调解窗口,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宅基地、小额债务、轻微的人身损害赔偿、小额财产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程序,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或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力促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强化信访接待服务功能。设置信访接待窗口,在诉访分离的基础上,实行诉访分流。对穷尽诉讼程序仍持续上访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信访评估。对原判确有问题的,报经院长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原判没有问题的,在做好息诉复判工作后依法终结信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