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领域的大规模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井喷式”增长,涟水法院采取四措施,预防、化解劳资双方矛盾。2010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1件,同比下降134件,下降幅度达37.7%

 

法制宣传让劳动者诉讼趋于理性。通过网络平台、地方电台、宣传橱窗等媒介向社会宣传劳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让更多的劳动者选择在就业之初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保险等相关问题予以明确约定,使得就业之后的劳资纠纷相应减少。

 

风险提示让企业用工更加规范。精心编写《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66项提示》,以法律条文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将因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与加班费、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而败诉的企业进行反面宣传,促使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利益权衡,对用工与管理制度做出相应调整,从源头上减少了劳资纠纷的出现。

 

司法建议为企业管理出谋划策。把握住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权,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深入工厂开展走访调研,发现企业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2010年共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56则,其中被人大、政法委、政府转发9则,有效地帮助辖区工厂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和健全制度。

 

对口管理让案件审理渐入佳境。抽调法官组成劳动争议合议庭,专司劳动争议审理,在案件审理中总结出“五步调解法”,把好劳动争议审理的“入口关”、“分流关”、“效率关”、“判决关”和“和谐关”,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后回访等每一环节,2010年,该院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高达79.53%,取得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