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 “1+3”模式化解涉诉信访
作者:王 营 尹普普 发布时间:2011-01-25 浏览次数:1179
2010年,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1+3”模式化解涉诉信访,收到良好效果。
“1”即创新一体化内部管理机制。主要做法是:创新接访方法,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谈;创新沟通方法,专门成立信访办,设立信访联络员,对重点案件实行专门沟通联系;创新奖惩方法,对疑难复杂案件化解工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纳入年度考评。
“3”即借助三方力量支持。一是建立重要诉讼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二是邀请妇联、工会、团委等参与信访化解;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村委会干部等共同做信访人工作。
模式运行以来,该院的14件信访积案,已化解13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的32件重点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新审执结的5901件案件无一起上访。江苏省高院、徐州市委政法委、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丰县县委政法委先后以简报形式对该院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经验予以推广,丰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报作出批示,要求全县各部门学习借鉴。
点评:丰县法院坚持司法的群众路线,通过内挖潜力,创新机制,并借助外力,形成了化解涉诉信访的合力,从而使涉诉信访工作能够在良性轨道上运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