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党支部自评、考核小组集中评议、评选结果公示等环节,省法院研究室、刑三庭等11个党支部被评选为省法院机关“学习型党支部”。此次评选过程,集中展现了省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重大战略任务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省法院党组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接连下发相关工作意见、考核办法,严格学习时间、内容、方式、数量,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学习机制。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为提升法院整体学术品格的有力抓手。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要求党员干部着眼司法的社会责任,紧跟国家法律更新步伐,关注不断涌现的新类型案件和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系列应用法学研究领域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得到全国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关注与重视。

  “学习”到“学习型”,一字之增,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和向上氛围,法院整体学术品格由此提升。记者近日获悉,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上,江苏法院系统有33篇提交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占一等奖总数3/5),获奖论文总得分连续6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江苏高院连续19次被最高法院授予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2010年度,全省法院报送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10件,占《公报》发表案例总数1/2,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