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建廉政档案促廉洁司法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1-01-24 浏览次数:228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增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新沂法院坚持从制度上规范,从教育上提高,从督查上促进,为全院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促廉洁司法。
廉政档案内容包括法院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住房、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拒礼拒贿情况、奖惩情况、重大事项报告、举报及初查情况等11个项目。严格实行一人一档制,要求干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详实。纪检监察人员对每个廉政基础档案审查核实后进行装订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查阅,并及时充实档案内容,除将干警以前的重大事项报告录入廉政档案外,还要求干警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自身财产变化情况,确保廉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将廉政档案与干警业绩评定挂钩。在对法院干警进行考核时,由纪检监察室根据廉政档案对干警廉洁自律、抓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目标考核。将廉政档案与个人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奖励工资、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通过建立“廉政档案”,不仅使全院干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而且增强了全体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了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为争创全国一流的规范化法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