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老人维权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1-01-24 浏览次数:241
为了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安度晚年。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于
抓宣传,在感化教育上下功夫。以审判案件为依托,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
重效果,在协调矛盾上下功夫。对涉审老年人维权的案件做到以调解为主,克服减少“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尽量消除隔阂,做到彻底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
抓回访,在督促履行上下功夫。对已审结的涉老案件,与当地民政、妇联、街道、村委等部门共同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对分期执行的赡养案件,在首期执结后敦促义务人自觉按时履行。
搭建爱心平台,实施司法救助。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困难和低保老人给予法律援助,同时法院依法为其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