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纷有限 真情服务无限
作者:丁海波 发布时间:2011-01-21 浏览次数:1163
“前后不到一小时,我的欠款就拿到手了!”索债而来的张大伯手捧着现金,连鞠躬连感谢。就在半小时前,他来到清浦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说明事情原委后,在调解法官的主持下,被告方立即来法院清还了欠款。——这是清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日工作场景的一瞥。近年来,他们付出的辛勤努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同和普遍赞扬,先后被省总工会、省法院、市文明委授予“工人先锋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先进个人”和“全市窗口优质服务明星”等荣誉称号,在建设文明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同时,获得了骄人的累累硕果。
“靓”的载体展示文明司法之窗
如何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在打造司法“第一窗口”过程中,清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一个宽敞宜人、热情周到的诉讼服务中心渐次展现在当事人的眼前。
服务“高效”。立案一律由电脑排号,随机分配案件,当场就可以知道案件承办法官和开庭日期,案件的相关信息和进展情况也可在网络上直接查询。据介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已接待群众1万余人次,平均每天接待来院群众百余名,立案上百件,几名工作人员同时分别提供各项服务,科学合理的窗口操作如同厂区流水线一般有条不紊,扎实的工作作风赢来了群众的广泛赞誉,络绎不绝地收到群众来信和赠送锦旗的表扬。为了更加便捷地满足不同诉讼群体的需求,诉讼服务中心还开通了“网上法院”,通过网上预约立案,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接待“周全”。细节决定成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把“有效”作为价值所在,在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上更加注重实效性,兑现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的承诺。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在大厅,随处可见的便民服务设施——电子查询机、饮水机、验钞机、复印机、雨伞、老花镜等等,无论从诉讼指南到文书样本,还是从报刊、杂志到笔墨纸张一应俱全,无不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机制“过硬”。据介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常态的便民服务机制是‘八个有’,即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无处不在地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普照的阳光。为了进一步促进服务规范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庭长值班、判后答疑、联系法官等机制,有效克服了接待工作的随意性。
“实”的数字体现为民司法之窗
“三大板块、27项职能”,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立案分流、诉调对接、咨询导诉都是服务的具体内容,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地满足您的各项诉讼需求。”
刘大爷年近七旬,可是儿女不尽孝义,无奈之下来到该院服务大厅。“不会写诉状怎么办?”刘大爷拿着文书样本顺势来到当天导诉值班的方庭长面前,方庭长一边详细了解情况,一边帮助刘大爷代写完成诉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累计已提供立案咨询、诉讼指导2600余件次,发放诉讼指南3000余份,收转诉讼材料500余份,查询案件900余件次,判后答疑113件次,被群众誉为“便民诉讼服务超市”。去年,诉讼服务中心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施了“五件为民实事”,累计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3万余元,运用高效快捷的立案调解方式解决纠纷507件,司法确认各类纠纷157件,委托调解124件,分别提升103%、57%和62%。
在服务大厅,记者看到来院群众留下的问卷调查表,据统计,99.8%的群众对为民司法窗口工作表示“很满意”,100%的当事人对窗口服务态度表示“很满意”或“基本满意”。
“活”的阵地争创和谐司法之窗
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服务的过程更是法院和群众互动的过程。为了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基层,清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前移阵地,把和谐共建融入司法窗口。
社会矛盾底数不清,可能导致错过解决矛盾的最佳时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以“院社共建”为主的创新模式,实行矛盾排查预警机制。服务中心人员定期深入社区、村委会,公布对接联络电话,协助基层组织调解纠纷,累计共接待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化解土地承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纠纷57件,钝化邻里纠纷36起,服务“走出门”的思路换来的是社会矛盾的不断减少和案件数量的负增长。
管理考核往往是企业和员工产生纠纷的重要因素。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利用休息时间积极联系企业,挂钩重点项目,深入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对提出改进建议。市区某化工企业因劳资纠纷引发101名群众集体上访,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与矛盾调解中心联手处理,矛盾得到妥善化解。事后,他们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和劳资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辖区所有企业和工会代表召开座谈会,帮助完善制度,服务“送上门”的做法使劳资纠纷成讼率降低到历年最低点。
除此之外,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密切关注审判领域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陆续开展“十百千”法律宣讲和法治讲座,组织已判少年犯以案说法,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报告和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地构建了和谐共建的服务“门对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