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县法院高度重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在强化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审核把关的同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的开展,从程序和实体上进一步规范监督审核,有效提升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避免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查明现实表现到位。该院对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坚持深入监区查明监管机关公示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并同管教民警见面,进行客观表现监督,做到查明罪犯的现实改造表现到位。

 

实地监督审核到位。对“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现场调查,考察其生活自理能力现状,做到实地监督审核到位。

 

鉴定材料审核把关到位。对监管机关拟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材料,委托市院技术处进行文证审查,并经合议庭讨论后提请审委会讨论,做到审核把关到位。

 

警示职责落实到位。该院规定,刑事法官在向被告人宣布判决或决定的同时,告知被告人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提高自我约束意识,给予必要的守法提醒,做到警示职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