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的张某已与妻子李某共同携手走过16个春秋,因无法忍受妻子的暴躁脾气,张某先后3次起诉离婚。近日,经东台法院调解,张某与妻子和平分手。

 

张某与妻子李某自由恋爱,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5岁。近年来,双方因生活琐事致夫妻关系不睦。原告张某先后于200812月、20101月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张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张某认为,李某生活习惯不好,脾气暴躁,夫妻关系不睦。近年来,李某根本不履行为人妻、为人母的义务。现在夫妻分居已有3年,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

 

对张某的说法,李某矢口否认。她承认张某曾经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事实,但同时认为,两人婚前就已同居,感情一直很好,夫妻间没有什么大的矛盾,都是家庭琐事。并称自己之所以与张某发生争吵,是因为婆婆从中挑拨离间。李某怀疑,丈夫张某在外与别人有私情,可能已生了孩子,但未能提供证据。

 

张某认为李某的怀疑纯粹是无中生有,并指责李某曾经有外遇,表示自己离婚心意已决。李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在法庭上一直僵持不下。

 

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随男方张先生生活,并负担全部抚养费;夫妻共同坐落于东台市某镇两层楼房的所有权归原、被告各半所有;原告一次性贴补被告人民币150000元。(双方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