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注重心理疏导 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吴书俊 发布时间:2011-01-20 浏览次数:300
睢宁法院为减轻刑事犯罪对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带来的心理压力,提高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积极将心理疏导引入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安抚工作中,不仅使工作得到了创新和发展,更彰显了睢宁县法院人文关怀。
转变观念,营造人文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刑事犯罪活动对犯罪人家属和受害人来说,是一种突发事件,在受害人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遭遇刑事犯罪的侵害,犯罪人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接受亲人实施刑事犯罪并锒铛入狱的结局,这极有可能在心理上给他们造成巨大的创伤,需要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为他们创造和谐融洽的外部环境、安全的心理环境,为心理疏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强沟通,健全诉求表达机制。沟通是消除压力的重要手段,是了解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心理问题、满足诉求的重要途径。建立理性化的沟通渠道,让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及时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建立一套完善的诉求表达机制,让他们的情绪得到平复,从而实现约束失当行为和过激行为的目的。
建立预警和干预机制。利用各种渠道收集被害人及犯罪人家属的心理信息,及时发现他们的心理问题,对出现情绪危机者,尽早进行心理疏导治疗,使工作由“救火型”向“防火型”转变,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由心理危机造成的社会报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