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在省高院、盐城中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准确把握能动司法内涵,通过组建一流阵容、配备一流设施、构建一流机制、提供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精心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取得良好成效。得到了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景汉朝副院长、省高院公丕祥院长、盐城中院徐清宇院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初,最高法院以《工作简报》并配发编者按的形式向全国推介了诉讼服务中心“东台模式”(即服务人文化、管理集约化、设施信息化、解纷一体化),《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在显著位置进行了专题报道;4月底,省高院在东台召开了全省法院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

 

一、坚持民生司法,推动便民服务人文化

 

从细节入手,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周到、贴心的诉讼服务,真正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需,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

 

在方略谋划上,坚持巧借外力与善用内力相统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决策过程中,我院党组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的方向与趋势,建立战略远见,进行前瞻性思考,大胆实践与探索,先后到北京朝阳、上海浦东等法院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展思路和视野,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实施服务外包,引入专业公司和机构负责中心的物业、安检、收费、邮寄等工作,以服务的社会化实现服务的专业化。充分尊重干警的首创精神,自主研发国内首个诉前纠纷分流模块,对纠纷进行科学、快捷地分流;便民小站、导诉用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资讯》等创意也都源自我院干警的智慧。

 

在服务功能上,坚持对外服务与对内服务相统一。对外服务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占地1000余平方米,设6大区域、16个节点、24名工作人员;在东台沿海经济区及6个人民法庭全部设立诉讼服务站,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共同构成了一个以服务为中心的同心圆,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对内服务法官。做好三分,诉前重分流,将简易案件分流到人民调解窗口、调解与速裁中心;疑难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分流到业务部门,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诉中重分担,中心对材料收转、诉讼保全、法官约见等辅助性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在全省率先启用法律文书校对系统,既解放了法官的审判力,又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诉后重分忧,对涉诉信访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提高初信初访实效,确保一线法官集中精力办案。

 

在服务理念上,坚持司法有限与真情无限相统一。我院秉承“司法有限,真情无限”理念,在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努力让群众打官司更有尊严。一方面,继续优化常态型的便民服务机制,实现“八个有”,即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另一方面,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打造便民服务新平台。在全省首家开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并配备了叫号、身份证识别、触摸屏案件查询等系统。3月下旬,省高院公院长在视察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时,对“12368”系统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赞其成本低,效果好,真正方便了群众,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目前,我院正着手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案件查询、网上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网上信访。

 

二、坚持能动司法,推动解纷模式一体化

 

注重在能动司法中寻求理性司法,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模式,理性参与诉讼过程,理性对待裁判结果,努力让当事人的“怨”直泄在中心,“理”尽抒在中心,“求”解决在中心,“讼”平息在中心。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促进纠纷合理分流。早在2007年我院就致力于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挂牌成立了以调解能手杨为民法官名字命名的为民立案调解工作室,运用诉讼分层理论,短、平、快地化解纠纷,该项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和张军副院长的批示肯定;2008年,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全面推开诉警对接机制;2009年,又在诉讼服务中心相继成立了调解与速裁中心和诉调对接办公室,从而完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步曲。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3500余件。

 

二是强化司法沟通,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和谐司法要求法官必须时刻保持“沟通”意识,以有效消弥和减弱冲突,修复已破坏或濒临破损的社会关系。我院着力强化司法沟通的高品质和全程性。诉前进行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诉中实行阳光审判,推动审判权公开公信运行;诉后着重答疑解惑,尽可能稀释当事人对立情绪。我院在中心设立判后答疑窗口,由资深法官专门负责答疑,努力让来访者疑惑不满而来、明白顺心而去。与此同时,营造司法沟通氛围,建成了近百米的法文化长廊,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了解司法、接近司法、认同司法。司法沟通促进了司法和谐,也带动了审判质效的进一步趋优。全院案件被发改率持续走低,审判质量连续多年在盐城基层法院中保持最优。

 

三是强化执行督促,促进执行效能提升。设立执行督促窗口,对有可能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由窗口执行人员先行发出执行督促函。一方面,为被执行人核算经济账、信誉账,注重情、理、法兼容的“友情提醒”;另一方面,适时运用执前保全促和解、诉前保全促化解。通过这种刚柔并济、恩威并施的办法,既给被执行人一种压力,又给他一种动力,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去年以来,我院通过执行督促程序化解纠纷1200余件,执行督促到位率达52%。不久前,中央电视台一套的《新闻30分》和新闻频道的《新闻直播间》分别报道了我院这一做法。

 

三、坚持公正司法,推动中心管理集约化

 

诉讼服务的依归在中心。为促进中心高效、有序运行,我院从人员、制度、考核三方面入手,科学构建运行机制,力争让这扇“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更加敞亮。

 

一是选精配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从全院范围整合24名同志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并提倡一人多能,推行一人多岗,执行督促、纠纷分流、判后答疑、立案调解等重要节点的负责人员均为审执一线资深法官,他们都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坚持异岗交流制度,新任命的法官助理轮流到中心工作三个月,发挥中心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人才培养基地。

 

二是建章立制,放大规范管理效应。建立健全诉讼服务中心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案。在制度创设过程中,十分注重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力求将制度所体现的理念、价值和行为模式直达、渗透到诉讼服务中心每位干警的心灵。我院先后出台了《诉讼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纠纷分流工作细则》、《执行督促实施办法》等21个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是创先争优,激活干事创业热情。制定规范、合理、非官僚化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业绩考评细则,实现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每周明确一名值班主任,负责服务大厅内的现场管理,考核每位干警的服务情况;每月根据服务业绩、当事人评价和干警评议,确定两名服务明星,并公示上墙,以此激发干警创业的潜力、释放创新的活力、传递创优的动力。去年底,中心一名同志因创设了执行督促流程而获得了“年度特别贡献奖”。日前,省委宣传部组织《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省内九家主流媒体,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创先争优活动的亮点与成效进行了集中报道。今年4月,省高院胡道才副院长视察我院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诉讼服务中心留给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每个干警脸上都充满着阳光。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践和创新,为民生司法作了最完美的诠释,为能动司法作了最生动的演绎,也为我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今年,我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并被推荐到最高法院表彰全国优秀法院,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确定为全省创先争优重大典型,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被盐城市委表彰为十佳政法单位;先后9次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会议上介绍审判管理、法庭文化、人民法庭、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经验。我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借鉴与会法院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凝心聚力,创先争优,用真情温暖民心,用智慧书写公正,努力让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品牌更新、特色更特、亮点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