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立案解纷争 诉前调解见真情
作者:陈述中 孙笑彬 吴谷翔 发布时间:2011-01-19 浏览次数:355
2009年11月,居住在农村的阮老汉与沈某商议购买其位于县城的一所房屋,沈某收取阮老汉400元订金,并出具一张收条。后因沈某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该房屋买卖最终未能成交。阮老汉多次向沈某要求退还400元订金,沈某均以多种借口拒不退还订金。今年1月7日,阮老汉在当地司法所人员的指导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洪泽法院立案庭打了个电话,负责诉前调解的刘法官通过电话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当即决定上门收集证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给老人一个说法。在提取了有效证据后,刘法官当即与沈某联系,并在电话中从情理法多个方面做沈某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说的沈某既感动又惭愧,最终爽快地表示,你们法官都能为别人的事上门免费办案,我也决不让老阮为难,我下午就把钱送到他门上。当天下午,沈某果然如约把400元订金送到阮老汉的手上,于是才有了开头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