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复婚却遭遇家暴 吸毒丈夫表示痛改前非
作者:陆华朝 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01-19 浏览次数:383
曾经离婚又复婚,本应更加珍惜夫妻感情,但高某仍然不思悔改,沉溺吸毒,并且在吸毒后还对妻子大施拳脚,妻子丁某忍无可忍,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上,高某痛哭流涕,表示一定痛改前非,远离毒品,不再殴打妻子。北塘法院经审理,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高某在婚前就开始吸食冰毒,1999年,高某与丁某结婚,婚后很快就生了一个女儿。婚后,两人因为高某吸毒的事情不断争吵,最终感情破裂,在女儿五岁那年协议离婚,女儿跟随母亲丁某一起生活。离婚三年后,双方都还没有再婚。八岁的女儿每次见到爸爸,都紧紧拉着爸爸的手,生怕一不小心就又好多天看不到爸爸。看着女儿可怜巴巴的摸样,高某和丁某的心里都是阵阵酸楚,两人一商量,为了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家庭,2008年6月,登记复婚,高某也保证,复婚后一定戒毒。复婚后,刚开始两人感情尚好,当然,看着爸爸妈妈再次生活在一起,最开心的还是他们的女儿。看着女儿脸上的笑容,丁某觉得,复婚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丁某就发现高某不仅没有戒毒,吸毒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她苦口婆心地劝说,高某却只是嘴上答应,暗地里照吸不误。不仅如此,高某在吸毒后,还经常产生幻觉,精神亢奋之下就对她拳打脚踢,清醒后又连连道歉。高某吸毒期间,曾经两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但都以失败告终,2010年11月,高某再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再也无法忍受的丁某,一纸诉状诉至北塘法院,要求与高某离婚。法庭上,高某悔不当初,他连连保证,一定要远离毒品,不再打人,如果有再犯,不仅同意离婚,而且愿意把房产归并给女儿。
法官经审理认为,高某和丁某复婚时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要高某切实改正前非,远离毒品,切实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夫妻关系尚有改善的可能,因此,判决二人不准离婚。对于高某吸毒和打人的事实,法官予以严厉指责,希望高某能够兑现承诺,用自己的行动承担起一个丈夫及父亲应尽的责任,做一个有良心的人,一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