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身从事不正当两性交易,并靠帮他人介绍卖淫工作获取提成。近日,江苏无锡南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起介绍卖淫案件。

 

2008年,韩莎莎忍受不了老家清贫的生活,只身来到无锡打工赚钱。不堪生活波折的她最终迷失自我,踏上了一条触犯法律的道路。她通过网上聊天、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多名男子发生两性关系,以收取不正当财物谋生。2010年年初,老乡陈秋联系到她,暗示自己愿意来无锡跟她一起“做生意”。韩莎莎接到陈秋后,立即在某宾馆长期租住了一个房间作为她们的“对外联系场所”,接着便操起了她的旧业。据韩莎莎交代,此后,她通过网络、电话方式先后6次介绍陈秋于指定地点进行卖淫活动,并从中收取一半不良所得。

 

经无锡南长法院审理认为,韩莎莎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