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却住不了 法官支招解纠纷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1-01-17 浏览次数:362
“法官,我买了房却住不了,你帮帮我吧。”王先生一大早就来到了崇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求法官帮助。
在法官的耐心询问下才得知,王先生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无锡打工已经多年。2009年2月,王先生用自己全部的积蓄向李某买了一套房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于2010年8月前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本来开开心心买房的王先生就盼着赶快住进自己购买的房屋内,但岂料到了八月份,李某却告诉王某自己的户口暂时没法迁出,让王某等等。这一等就是两个月,眼看自己租的房屋就快到期了,王某坐不住了,再三去催促李某迁出户口,但李某的户口问题始终没办法解决。这时,王某在电视上得知有很多买房的人因为对方不迁出户口等问题以至最后无法入住甚至房子也得退还,这让王某一下子急了,王某心想好不容易在无锡买套房,得赶紧解决此事。于是,第二天王某一大早就来到法院向法官求助。
王某提出要求李某及时迁出房屋并按合同约定给予每逾期一日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赔偿金。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抓住了案件的核心,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让李某搬出去,赔偿款是其次。法官告诉王某本案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耗时会很长,但是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法律诉讼范围,到时也会被驳回,但会尽量帮助王某解决问题。当天下午,法官便约到了李某。李某也表示不是自己不愿意搬出而是户口问题没有解决就不能搬到新买的房屋中。法官表示,李某与王某的合同约定日早已过期,李某对于现在的这种状况的发生也是不乐意的,但希望李某体谅王某的焦灼心理,而王某也应该体谅李某。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同意延期二个月,李某赔偿王某5000元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