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以只争朝夕的工作姿态,抓早、抓准、抓实均衡结案工作,以“三要”着力优化审判质效指标,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向调解要均衡。继续强调“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减少因矛盾激化导致的执行不能,努力提高调解自动履行率。继续充实调解工作队伍,从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分别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诉前调解,从源头上分流案件数量,减少全院办案压力,夯实结案均衡度优化基础。

 

向执行要均衡。注重审执兼顾,完善执行庭与立案庭、审判庭、审管办之间定期沟通和协调机制,将结案均衡度从立案时抓起,对关联案件的审执情况定期通报,实现以审促执、审执互动的良好局面。注重执行督促,承办人主动询问审结案件的履行情况,加强对义务人诚信教育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适时发放督促履行通知书,充分利用调解担保和附条件调解制度督促调解结案案件的履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向管理要均衡。提早抓好审判管理。严格审判流程和审限变更审批,加强对立案、庭审、合议等节点的管控,完善随机分案机制,强化庭长案件督办职能,提高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坚决避免“前松后紧,突击结案”的现象。提早抓好清积管理。扎实开展“两项活动”,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常态化,避免“边清边积,前清后积”,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