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金阊法院不断加大对司法鉴定部门的规范管理力度,确保司法鉴定工作公开、公正、高效运行,连续三年实现了司法鉴定“零违纪”和“零投诉”。

 

规范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金阊法院成立司法鉴定科,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人员和编制保障。根据本院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规定》、《关于印发法医物证类鉴定机构随机备选名录的通知》等规定,使鉴定、委托、拍卖等工作有章可循。

 

规范流程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全面规范鉴定案件收案、立案、分案、机构选择以及审批等流程的管理。严格按照必须在立案后20日内通知、组织当事人选择确定鉴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在收到鉴定报告后3天内必须移送业务庭等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对一方下落不明的涉及到处分当事人财产的,采取在财产地公告的方法,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规范交接手续,确保高效运行。根据本院司法鉴定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专门制定了《委托鉴定、拍卖案件管理流程表》,适当控制司法鉴定案件的移送、立案、委托鉴定、复议、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转时间,每件拍卖、鉴定案件均由业务庭、司法鉴定科、审管办交接签字。严格控制“四项案件”的时限,缩短了案件的周期,提高了案件的质效。

 

规范监督机制,确保廉洁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全程参与机构选择、登记备案等工作,参与疑难案件的讨论。审判监督部门每月按比例对司法鉴定案件进行评查,并进行案件质效通报。约束司法鉴定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范围,没有特殊情况与鉴定机构基本实现“零接触”,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违纪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