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的王军自20岁起便开始了牢狱生活,先是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不久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直到2010年底王军才恢复自由。出狱后的王军吃苦耐劳,不久便娶上一位外地媳妇,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眼见着幸福在向自己招手的时候,生活却跟王军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这天中午,王军驾驶老板的轿车出去办业务,在市区一个红绿灯附近与一位骑电瓶车过马路的老人相撞。王军看着倒在地上没有反应的老人不知所措,想到自己即将再次走入监牢,想到自己还未脱离贫困的家庭,想到为自己操劳半生的父母,想到家中新过门的妻子,王军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见周围无人,拨打了120后,将汽车留在了现场,自己则打车回到镇上,在旅馆住了一夜后,次日清晨乘车躲到南京。冷静下来的王军认识到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于是他决定自首。王军在到达南京车站后随即又乘车返回大丰,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而被撞的老人经抢救无效,于一个月后死亡。交警大队认定王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军系逃逸,且无钱赔偿,王军被逮捕,再次进入了看守所。

 

承办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得知王军家的经济条件相当困难,无法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王军在看守所里也意志消沉。为了妥善解决这起案件,法院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组织了王军的父母、车主和被害人的近亲属进行商谈,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最终三方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王军父母将东拼西凑筹来的赔偿款交到了被害人亲属的手中,王军也表达了歉意,被害人近亲属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王军从轻处罚。法院考虑到王军虽然是肇事逃逸,但毕竟是主动自首,如果不考虑王军的实际情况而将其送到农场执行有期徒刑,王军很有可能会自暴自弃,其新组建的家庭也可能分崩离析,对王军的改造颇为不利,社会上也会多一个危险分子。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当承办法官带着释放通知书来到看守所,已经关押了近半年的王军忍不住落下激动的泪水,王军站在看守所门前大喊:“永别了,看守所!”王军的父母老泪纵横,一再对承办人员道谢,王军也保证一定做个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