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上,他对外甥的大打出手
作者:张凌云 高振华 发布时间:2011-01-07 浏览次数:373
由于对母亲将房子分给姐姐不满,在外甥结婚的当天以讨债为名对其大打出手,造成新郎鼻骨骨折,后被法医鉴定为轻伤。
原来,两年前褚永清为办一家轧料厂向张永民借了5000元。不久,由于房屋拆迁,张永民的母亲分到了一套30平米的住房。张永民和姐姐姐夫都认为自己应该继承这套房子,最终偏爱姐姐的张母将房子给了姐姐,双方遂起嫌隙。之后,张永民向褚永清索要债务,褚永清以在张永民车祸住院期间曾照顾过对方为理由,希望只还2000元。张永民不允,多次追要债务无果后,他联想到之前房屋继承的纠纷,便恼羞成怒,于是发生了上述结婚当天的一幕。鉴于张永民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与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