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报结合学习研讨 江阴法院巡回审判"专业化"
作者:卢凤 发布时间:2011-01-07 浏览次数:259
为了使巡回法庭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江阴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形成了定期开展信息通报制度、业务培训以及学习研讨等工作方法。
信息通报制度。巡回法庭与相关合作部门(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与江阴市总工会)每月互相通报信息,重、特大信息随时通报。同时,巡回法庭随时将新的审判业务资料,审判动态通报给合作部门,并及时查收合作部门编发的简报及相关统计数据,及时对当前审判运行态势有一整体认识,进一步加强协作。针对法院在处理案件方面审判经验丰富,而合作部门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点,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共同提高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
学习研讨制度。为提高审判质效,江阴法院巡回法庭一方面加强法官自身的业务学习能力,通过调研报告剖析专门案件的特点、成因等问题,从而为领导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专项性分析,及时发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经常召开专题研讨会,交流审判经验和调解技能;通过案例的编写和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建立专门案件审理的数据库资料,为今后处理该类案件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巡回法庭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例如,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培训课程就以《调解仲裁法》和《江苏省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为内容,向调解员讲解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并结合诉讼调解的经验和具体的案例向调解员传授调解的技巧,从而使调解员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个理性认识,为他们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