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四项举措狠抓均衡结案
作者:陈婷 发布时间:2011-01-17 浏览次数:257
2010年,南通开发区法院采取“提前介入、动态监管”的方式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了收结案平衡机制,促进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1-12月,该院共新收各类案件2213件,结案2213件,连续三年结收案比为100%,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5.44%,结案均衡度达72.25 %。
规范流程管理,实现“快节奏”。落实随机分案机制,在避免人情案、关系案、权钱交易案的同时,减少办案的流转环节,提高审判效率。建立全方位的审限监管网络,加强对案件审限的提示和控制,将延长审限审批权收归分管院长行使,中止审限、暂停计算审限审批权收归庭长,避免出现隐性超审限的现象。严格案件报结标准,所有审结案件必须当天报结,对不符合报结标准的案件一律退回,从制度上杜绝人为改变收、结案统计周期的做法。
加大调解力度,保障“优质量”。构建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中心、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四位一体的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同时,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杜绝以调解设置立案门槛现象的发生。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析之以利,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讲公德、讲感情、讲利害,让当事人自己权衡得失。通过“立案摸底、调查知情、调解解纷”,实现结案的 “短、平、快、和”。
合理人员配置,用实“好资源”。建立以人案比为主要依据的审判资源调整机制,对现有审判资源进行整合,做到人尽其才,优势互补。进一步充分审判一线力量。在现有人员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为每位审判人员配备一名书记员。同时,根据立案速裁、执行案件多、人员不足、任务繁重的工作实际,加强立案速裁、执行队伍和装备配置,不断化解积案压力。
细化考核指标,凸显“高效能”。根据案件量变化趋势,将法官年度结案指标分解为月度结案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月通报、月考评”制度,每月通报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收结案数、结收案比和法官办案进度等情况,向“前松后紧”的旧习惯开刀,鞭策均衡结案,通过每月、每季收结案的基本平衡,实现全年收结案平衡,避免“淡旺季”现象发生。积极开展评比每月“办案明星”的活动,激励法官向先进学习,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